李富春

  中國人民解放軍領導人。1900年5月22日生於湖南省長沙。1917年畢業於長沙長郡中學。1919年10月赴法國勤工儉學。1922年加入旅歐中國少年共產黨(後改稱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旅歐支部),1923年轉入中國共產黨。曾是中中共旅歐組織領導人之一。1925年1月轉赴蘇聯莫斯科,入東方勞動者共產主義大學學習。

  1925年8月回國,在廣州任中共廣東區委軍委委員、國民革命軍第2軍副黨代表兼政治部主任。同年冬,在廣州政治講習班任理事兼班主任,主持訓練政治工作幹部。1926年參加北伐戰爭,在進擊江西、攻占南昌時,參與第2軍的作戰指揮,領導政治工作。曾任中共南昌地委兼江西區委書記。後到武漢擔任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政治教官。大革命失敗後,在國民黨統治區進行秘密工作,歷任中共江蘇省委宣傳部部長、代理書記,中共上海法南區委書記,中共廣東省委宣傳部部長、代理書記。1931年3月赴上海,曾在中共中央軍委工作。同年底進入中央革命根據地,任中共江西省委書記兼江西軍區政治委員,參加瞭第四、第五次反“圍剿”鬥爭。1934年,當選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在中共六屆五中全會上被增選為候補中央委員,曾任中國工農紅軍總政治部副主任、代主任,參加瞭長征。1935年1月出席在遵義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支持毛澤東的主張。後任紅軍總政治部副主任,第3軍團政治委員,陜甘支隊第2縱隊政治委員等職。到達陜北後,參加東征戰役,任地方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旋又參加西征戰役,任中共陜甘寧省委書記。1937年春,任中共中央秘書長。抗日戰爭時期,任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財政經濟部部長、辦公廳主任等職,著有《抗戰軍隊政治工作》。1945年6月被選為中共第七屆中央委員。抗日戰爭勝利後被派往東北,任中共中央西滿分局書記、西滿軍區政治委員,參與領導建立西滿根據地。後任中共中央東北局常務委員、副書記,東北軍區副政治委員,東北人民政府副主席,參與領導解放東北地區的鬥爭。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重工業部部長,國傢計劃委員會副主任、主任。1954年9月起任國務院副總理。他當選為中共第八屆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1958年被增選為書記處書記,1966年被選為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文化大革命”中,曾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進行瞭鬥爭。在中共第九、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被選為中央委員。1975年1月9日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