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攻擊潛艇的導彈。當導彈的戰鬥部為魚雷時,又稱火箭助飛魚雷。它與水面艦艇、潛艇或飛機上的指揮控制、探測跟蹤、發射系統等構成反潛導彈武器系統。分為彈道式和巡航式。可由水面艦艇、潛艇、飛機攜載、發射。其射程主要取決於艦載、機載聲納和磁探等探測設備的性能,一般為數公裡至數十公裡,也可達上百公裡。同反潛魚雷相比,具有速度快、射程遠等優點,是現代主要反潛武器之一。

  反潛導彈由彈體、戰鬥部、動力裝置、制導裝置、電源和減速傘等組成((圖1)。彈體用於安裝彈上設備。戰鬥部可以是聲自導魚雷或核深水炸彈,裝在彈體前部或腹部內。動力裝置一般采用固體火箭發動機,裝在彈體尾部或腹部後端。導彈采用無線電指令制導或慣性制導,制導裝置一般裝在彈體腹部或尾部。減速傘用於彈頭減速入水。

圖1 反潛導彈結構示意圖

  從艦艇上發射反潛導彈,是利用艦載聲納所提供的目標信息進行瞄準後發射的。導彈點火升空後,由彈上制導裝置控制飛行。如戰鬥部是聲自導魚雷,當導彈升空到預定點,戰鬥部與彈體分離後,從魚雷尾部拉出減速傘,使魚雷減速入水。爾後,減速傘自動脫落,魚雷自身的動力裝置工作,自導裝置開始機動搜索和跟蹤目標,並將其擊毀(圖2)。如戰鬥部是核深水炸彈,則不用減速傘,戰鬥部與彈體分離後,核深水炸彈高速墜落入水,下沉到水中預定深度爆炸,摧毀目標。潛艇在水下發射反潛導彈,是利用魚雷發射管進行的。發射時,內裝導彈的保護筒從魚雷管中推出,靠浮力傾斜升至水面。當保護筒頂端的傳感器感覺到出水時,爆炸螺栓分離頭罩,導彈在筒內點火起飛,在制導裝置控制下飛行到預定點,戰鬥部與彈體分離後,即飛向目標區並在一定高度減速入水。飛機在空中發射反潛導彈,當載機進入戰鬥航向,距目標約30公裡時投放導彈,導彈自由下降一段後在空中點火,並接收載機發出的遙控信號。導彈到達攻擊區域上空時,戰鬥部與彈體分離,並減速入水。從潛艇或飛機上發射反潛導彈,戰鬥部入水後的動作同從艦艇上發射相同。

圖2 艦艇發射反潛導彈攻擊目標示意圖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開始發展反潛導彈,1961年裝備瞭由水面艦艇發射的“阿斯羅克”反潛導彈,射程10多公裡;1964年裝備瞭由潛艇發射的“薩佈羅克”反潛導彈,射程55公裡;80年代初,開始研制新型遠程反潛導彈。蘇聯從70年代起,相繼裝備瞭SS-N-14、SS-N-15、SS-N-16反潛導彈。其他國傢也發展瞭反潛導彈,如法國的“馬拉豐”、澳大利亞的“依卡拉”和日本的R-109等。反潛導彈的發展趨勢是:增大射程,提高制導精度,采用垂直發射系統和先進戰鬥部(新型魚雷或核深水炸彈),以進一步提高其戰鬥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