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兵肩射的長管槍械。主要用於發射槍彈,殺傷暴露的有生目標,有效射程一般為400米;也可用刺刀、槍托格鬥;有的還可發射槍榴彈,具有點面殺傷和反裝甲能力。

  分類 步槍按自動化程度分為非自動、半自動和全自動三種,現代步槍多為自動步槍。按用途分,除普通步槍外,還有騎槍(卡賓槍)、突擊步槍和狙擊步槍。狙擊步槍是一種特製的高精度步槍,一般僅能單發,多數配有光學瞄準鏡,有的還帶有兩腳架,裝備狙狙擊手,用於殺傷600~800米以內重要的單個有生目標(圖1)。

圖1 幾種步槍的外貌圖

幾種步槍的性能簡表

  基本結構 步槍的基本結構如圖2所示。多數現代自動步槍的自動方式為導氣式,閉鎖方式為槍機回轉式,能單、連發,閉膛待擊,擊錘回轉擊發,一般采用彈匣供彈,容彈量20~30發,後部帶有槍托,槍口部能裝刺刀或其他槍口裝置,全槍重量3~4千克,全長1米左右。由於槍管在持續射擊時,易產生熱膨脹使射擊精度下降,且受彈匣容量的限制,火力持續性較差。

圖2 步槍的基本結構圖

  簡史 自13世紀出現射擊火器後,大約經過600年的發展過程,非自動步槍在結構與性能等方面均已比較完善(見槍械)。19世紀末期,一些國傢開始從事自動步槍的研制。1908年墨西哥首先裝備瞭蒙德拉貢設計的6.5 毫米半自動步槍。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許多國傢的自動步槍逐漸得到發展。但由於槍彈威力大,後坐太猛,精度很差,全自動步槍並沒有得到推廣。當時研制的仍多為半自動步槍,如美國M1加蘭德半自動步槍。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出現瞭中間型槍彈,減小瞭彈頭重量和初速,降低瞭武器的後坐沖量,從而研制成瞭射速較高、射擊較穩定、槍身較短和重量較輕的全自動步槍,這種步槍亦稱為突擊步槍。此後全自動步槍在一些國傢得到瞭發展,如德國的StG44突擊步槍、蘇聯的АΚ47自動槍等。戰後,為瞭統一彈藥,簡化彈種和槍種,有些國傢以步槍為基礎,發展瞭基本結構相同,多數零部件可以互換,使用同種槍彈的班用槍族。如蘇聯的АΚΜ自動槍和 РПΚ班用輕機槍槍族,同時取代瞭結構不同的АΚ47自動槍、СΚС半自動步槍和 РПД班用輕機槍三種武器。

  1958年美國開始試驗5.56毫米自動步槍,首開瞭步槍小口徑化的進程。這種槍1963年定名為M16自動步槍,口徑小,初速高,在有效射程內的彈頭的殺傷威力有明顯的提高;並且減小瞭後坐沖量,提高瞭連發精度;由於彈槍系統重量較輕,可以增加攜彈量,提高士兵的持續作戰能力。此後,許多國傢都相繼發展瞭小口徑步槍。1974年蘇聯也定型瞭5.45毫米АΚ74自動槍。在歐洲一些國傢還裝備瞭一種槍托與機匣合一的步槍。這種槍握把在彈匣前方,可保持足夠的槍管長度,明顯縮短槍長。如法國的瑪斯步槍,奧地利的施泰爾通用槍和英國的SA80步槍已經列裝。聯邦德國研制的這種步槍則是帶有高速點射控制機構的4.7毫米G11無殼彈步槍,並於80年代初開始在部隊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