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30~50年代英國發生的爭取實現“人民憲章”的工人運動。1832年英國議會改革(見英國議會君主制)為工業資產階級打開進入議會的大門,在這一改革鬥爭中起過巨大作用的人民群眾仍處於無權地位。他們決心進行獨立的政治鬥爭,爭取新的選舉改革。1836年倫敦工人協會成立。次年6月,協會擬定一個爭取普選權的綱領性檔,提出年滿21歲的男子普選權、秘密投票、廢除議員候選人的財產資格、議員支薪、設立平等的選區和議會每年改選一次等6條要求,並於1838年5月8日以《人人民憲章》名稱發表,憲章運動由此得名。憲章擁護者在全國各地集會、遊行,要求實現憲章。1839年運動進入第一次高潮。2月4日,全國的憲章派在倫敦召開第一屆代表大會,並通過致議會請願書。到1839年5月,在請願書上簽字的達125萬人以上。1840年7月,全國憲章協會成立,F.恩格斯稱之為“第一個近代工人政黨”。1842年的經濟危機促使第二次憲章運動高潮的到來。2月憲章派向議會遞交瞭新請願書,簽名人數達300多萬。除要求普選權外,還提出廢除新濟貧法,限制工時和實行政教分離等要求。1848年出現第三次高潮,約197萬人在請願書上簽名。這三次運動都被政府鎮壓。1848年後,運動逐漸衰落。(見彩圖)

曼徹斯特憲章派群眾包圍市政廳

憲章派的集會

  憲章派內部從運動一開始就存在著嚴重分歧。以 W.洛維特為首的“道義派”主張用和平宣傳的手段爭取政治權利。以F.E.奧康納為首的“暴力派”主張用革命手段爭取普選權。隨著運動的高漲和衰落,他們先後脫離運動成為改良主義者。1848年以後,以G.J.哈尼和 F.C.瓊斯為首的憲章派左翼在K.馬克思、恩格斯的支持下力圖復興憲章運動。在1851年憲章派新綱領中提出運動的社會主義目的,終因條件不夠成熟未獲預期效果。憲章運動在50年代末期結束。

  憲章運動對英國的社會發展仍有重大影響,迫使統治階級接受憲章派的某些民主要求。6條要求除議會每年改選一次那一條外,後來都得到實現。憲章運動是無產階級作為獨立的政治力量登上歷史舞臺的重要標志之一。В.И.列寧評價它是“世界上第一次廣泛的、真正群眾性的、政治性的無產階級革命運動”。

  

參考書目

 R.G.甘米奇著,蘇公雋譯:《憲章運動史》,商務印書館,北京,1979。(R. G. Gammage, History of the Chartist Movement 1837~1854, Browne & Browne,England,1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