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奈溫

  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中央委員會主席。國務委員會主席 (1974~1981)。原名德欽秀貌。1911年5月24日生於卑謬縣榜地鎮。仰光大學理科肄業。1932年供職於郵電總局,並參加我緬人協會(德欽黨)從事反英鬥爭。1939年年參加人民革命黨,當選為中央委員。1941年隨昂山等人一起赴日本學習軍事,為“三十志士”之一。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奈溫出任緬甸獨立軍參謀長兼第二營營長。1942年2月率先頭部隊返回緬甸,任第二師師長。獨立軍改編為國防軍後任第一營營長。1943年8月任國防軍總參謀長。1944年8月緬甸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成立時,他領導的人民革命黨成為自由同盟的主要成員之一。1945年3月27日自由同盟領導抗日武裝總起義時,任第二戰區(伊洛瓦底江三角洲地區)司令,參加對日作戰,並於5月收復仰光。同年9月退出人民革命黨。1948年6月任緬北軍區司令。1949年2月任國防軍總司令。同年4月至1950年9月任政府副總理兼國防部長。1950年9月專任國防軍總司令。1956年晉升上將,任國防軍總參謀長。1958年9月領導國防軍接管政權,任看守內閣總理兼國防部長。1962年3月再次接管政權,任聯邦革命委員會主席、國防部長和國防軍總參謀長。同年7月任社會主義綱領黨中央組織委員會主席和中央黨紀委員會主席,提出“緬甸社會主義綱領”、“建設社會主義經濟”、對私人工商企業和銀行實行國有化的方針。1971、1973、1977年在綱領黨第一、二、三次代表大會上,連續當選為該黨中央委員會主席和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1972年4月政府改組,辭去軍職專任革命委員會主席和總理,則稱為“吳奈溫”。

  1974年3月召開首屆人民議會,當選為國務委員會主席(即國傢總統)。1978年3月再次當選。1981年11月,辭去國務委員會主席職務,專任社會主義綱領黨主席。1988年7月25日辭去綱領黨主席職務。任內,對外奉行獨立自主和中立的不結盟政策,反對大國霸權主義,同一切國傢保持友好往來,並重視同鄰邦各國,特別是同中國發展友好關系。1955~1985年先後來中國進行友好訪問達12次之多。1960年1月到中國訪問時,同周恩來總理共同簽訂瞭《中緬友好互不侵犯條約》和《關於中緬兩國邊界問題的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