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指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後,他的最初四個繼任者。依次為阿佈·伯克爾(632~634在位)、歐麥爾·伊本·哈塔蔔(634~644在位)、奧斯曼·伊本·阿凡(644~656在位)、阿裏·伊本·阿比·塔利蔔(656~661在位),史稱“四大正統哈裏發”。哈裏發為阿拉伯文的音譯,意為真主使者的“繼承人”。

  阿佈·伯克爾 穆罕默德的摯友和嶽父,伊斯蘭教創始人之一。早年經商,曾以全部部資產4萬迪爾汗(銀幣)捐助於傳教事業,穆罕默德倚之若股肱。622年,陪護穆罕默德出走葉斯裡卜(麥地那)。穆罕默德病時,委托他領導穆斯林祈禱;曾代表穆罕默德率穆斯林赴麥加朝覲,被稱為“忠貞的阿佈·伯克爾”。632年,被推為穆罕默德後的第一任哈裡發。他在位僅2年,平息瞭南北各部族叛亂,恢復瞭阿拉伯半島的統一,將阿拉伯各部族組織成一支強大的軍事力量。他繼續向外擴張,分東西兩路向敘利亞和波斯進軍。634年逝世。

  歐麥爾 伊斯蘭歷史上第二任哈裡發,穆罕默德的忠實信徒,阿佈·伯克爾的有力支持者。他和阿佈·伯克爾被稱為“先知的兩大輔弼”。634年即位後,繼續向外擴張,在“聖戰”(吉哈德)的旗幟下,將南北部族的貝都因人派出遠征,以緩和貴族間的矛盾,為商人貴族開辟對外貿易的領域。

  阿拉伯人對外擴張之時,拜占廷帝國和波斯薩珊王朝正陷於重重危機。拜占廷統治下的埃及、敘利亞等地,從6世紀末就不斷發生人民起義,給拜占廷帝國以沉重的打擊。波斯帝國則乘機出兵西進,於613~614年先後占領瞭大馬士革和沿海城市;但連年戰禍,給人民帶來瞭巨大痛苦,國內動蕩不安,一再發生兵變。627年波斯軍被拜占廷軍戰敗,首都泰西封為之動搖。這種有利的形勢,使阿拉伯人在短短的幾年內就在西部征服瞭拜占廷帝國統治的敘利亞(636)、埃及(641)等地,在東部攻占瞭波斯首都泰西封(637)。642年又大敗波斯軍於奈哈溫德,取得決定性勝利。644年,正當戰爭取得勝利之時,歐麥爾被一信奉基督教的波斯奴隸刺死。

  歐麥爾是阿拉伯帝國的真正奠基人。他在新占領的土地上建立瞭一套管理制度:鑄貨幣,全國流通;置金庫,平衡收支;設年俸,按等級分配;置法官,以健全司法。在“新領土”上,凡波斯和拜占廷兩國王公貴族的土地,逃亡者、陣亡者的土地,一律收歸國有,成為穆斯林大眾的土地。當地居民仍操舊業,耕種土地者,繳納土地貢稅(海拉吉),不奉伊斯蘭教者,並征人丁稅(吉茲亞)。禁止阿拉伯人在阿拉伯半島外奪取或購買土地。官兵必須遠離城市,住紮兵營,以保持阿拉伯人的戰鬥力。後來的伊拉克庫法城和巴士拉城,埃及的福斯塔特城,都是“帳幕兵營”發展起來的。歐麥爾首創伊斯蘭歷法(希吉萊),以穆罕默德遷麥地那之年(622)為伊斯蘭紀元之年。

  奧斯曼 伊斯蘭歷史上第三任哈裡發,穆罕默德最早信徒之一,屬古萊什部落倭馬亞傢族。644年繼位後繼續向外征伐,東滅波斯薩珊王朝,西達北非昔蘭尼加,征服瞭拜占廷帝國在西亞、北非的大部分土地。在他統治時期,阿拉伯新舊貴族爭權奪利的鬥爭日益劇烈。他們習染瞭拜占廷帝國和波斯封建貴族的剝削生活,土地私有觀念日益濃厚,發傢致富欲望惡性膨脹。奧斯曼年邁昏庸,腐敗無能,貪得無厭,任用親信。他廢除瞭歐麥爾制定的規章制度,縱容親信在“新領土”上搜括民財,奪取土地,以致引起出征在外的各部族貝都因人嘩變,656年被刺殺。

  奧斯曼繼前任纂集的《古蘭經》,後世稱為“奧斯曼古蘭經卷”,對阿拉伯語的統一和伊斯蘭教的發展貢獻極大。據《舊唐書·大食傳》記載,永徽二年 (651)即奧斯曼在位時期,大食曾遣使來中國,是為伊斯蘭教傳入中國之始。

  阿裡 伊斯蘭歷史上第四代哈裡發,什葉派第一代伊瑪目(領袖),穆罕默德的堂弟和女婿。幼年傢貧,經穆罕默德撫養成人,驍勇善戰,文采斐然。奧斯曼被刺後,被推選為哈裡發,並遷都伊拉克的庫法。他遭到穆罕默德遺孀阿以莎和奧斯曼同宗敘利亞總督穆阿維亞的強烈反對,隨後,什葉派內部又發生沖突。661年被哈瓦利吉派信徒殺害。敘利亞總督、倭馬亞傢族的首領穆阿維亞奪取瞭哈裡發職位稱一世,遷都大馬士革,建立瞭倭馬亞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