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王國位於喜馬拉雅山脈中段的南麓,是多山的內陸國,向以喜馬拉雅山王國著稱。尼泊爾一詞來自尼泊爾谷地(即加德滿都谷地)的名稱,它在傳統上主要是指加德滿都所在的地區,到18世紀以後才逐漸被用來代表尼泊爾王國目前所管轄的全部領土。面積147181平方公裡。人口1713萬(1985),共有30餘個民族,主要有廓爾喀人和尼瓦爾人。印度教為國教,89.5%的居民信奉印度教,少數居民信奉佛教。尼泊爾語為國語,通用英語。首都加德滿都。(見彩圖)

加德滿都郊外的佛陀那陀寺院

  古代 相傳在公元前若幹世紀之間,尼泊爾谷地先後出現過戈帕勒王朝、阿比拉王朝和基拉蒂王朝。據說,佛祖釋迦牟尼在藍毗尼的魯明臺誕生時,尼泊爾正處在基拉蒂王朝的統治時期。公元前265年斯圖恩科在位期間,印度孔雀王朝的皇帝阿育王曾帶著女兒恰魯瑪蒂到佛祖的誕生地朝拜,並訪問尼泊爾谷地。

  約在公元250年,北印度的李查維人遷入尼泊爾,逐漸在尼泊爾取得統治地位,建立李查維王朝。該王朝國王馬納·德瓦(約464~505在位)在章古納拉揚寺樹立一塊石碑。尼泊爾有記錄的歷史從此碑開始。馬納·德瓦東征西討,曾將王朝的領土向北擴展到喜馬拉雅山,向西跨過甘達基河,向東直抵柯西河,向南到達特萊平原。

  7世紀初,國王希瓦·德瓦(588~606在位)逝世後,他的女婿、首相阿穆蘇·瓦爾馬(606~640在位)繼承王位。阿穆蘇·瓦爾馬治國有方,精明強幹,在他統治下,李查維王朝臻於極盛,農業、手工業和商業都有相當發展。關於當時尼泊爾的情況,《大唐西域記》中有詳細記載。阿穆蘇·瓦爾馬是印度教徒,但也贊同佛教,酷愛藝術,曾建造著名的凱拉斯庫特宮。這是一座七層高的建築,設計精巧,造型優美,規模巨大,其最上層是可容納萬人的大廳。這說明尼泊爾的建築工藝在當時已達到很高的水平。約在639年,阿穆蘇·瓦爾馬將女兒佈麗庫蒂(即赤尊公主)嫁給中國西藏的松贊幹佈。643年,阿穆蘇·瓦爾馬的後繼者納倫德拉·德瓦國王即位不久,中國唐朝的使者王玄策等訪問瞭尼泊爾。

  723年古納·卡馬·德瓦建立坎堤普爾(即今加德滿都)。維賈亞·卡馬·德瓦一世死後無嗣,一個名叫巴斯卡爾·德瓦的塔庫裡種姓的人占據王位,在尼泊爾建立塔庫裡王朝。在這個王朝統治時期,密教在尼泊爾得到廣泛傳播,後來還從尼泊爾傳入西藏。塔庫裡王朝隻傳瞭5代國王,後來為索羅王朝取而代之。

  中世紀 索羅王朝後來稱作谷地馬拉王朝。馬拉王朝的第一個國王是阿裡·德瓦·馬拉(1200~1216在位)。其祖先是南雅·德瓦。他來自南印度卡爾納塔克傢族,在南部尼泊爾建立過西姆拉昂加爾王國。

馬拉王朝國王阿裡·德瓦·馬拉

  與谷地馬拉王朝同時存在的還有尼泊爾卡人地區的馬拉王朝。這個王朝統治著卡爾納利河流域及其以北的一些地區,建立於11世紀,曾三次進攻尼泊爾谷地。12世紀時,該王朝定都元木拉縣的森佳。今尼泊爾王國的國語(尼泊爾語),即可追溯到此時。到13世紀時卡人地區馬拉王朝變得相當強大。15世紀初期,開始解體,逐漸形成許多土邦王國,它們組成巴伊斯(22國)聯盟。大體上同時,在巴伊斯聯盟以東的大片地區,出現喬比斯(24國)聯盟。這兩個聯盟十分松散,各土邦王國之間的縱橫捭合關系非常復雜。16世紀,這些土邦幾乎全都為一些自稱屬於高級種姓的印度移民所統治;這些移民大都是在穆斯林勢力入侵印度後逃到尼泊爾山區來的。

  谷地馬拉王朝的賈雅·比姆·德瓦·馬拉國王在位期間(1256~1271),尼泊爾的著名藝術使者阿尼哥於1260年率領80名藝匠到中國,先後修建大寺廟9座,塔3座。其中大都聖壽萬安寺(今北京白塔寺)白塔,最為有名。賈雅斯提提·馬拉國王(1382~1395在位)進行重大的宗教和社會改革,對尼泊爾以後社會發展起瞭奠基的作用。他根據《摩奴法典》制訂有關各種姓的等級地位、職業和服飾等方面的守則,並且大力貫徹執行。從此,印度教在尼泊爾社會紮下瞭根。

  賈雅斯提提·馬拉的後繼者亞克西雅·馬拉(1428~1482在位)征服許多土邦,並將國土擴展到孟加拉地區。去世前,將王國分給3個兒子,使谷地分裂為加德滿都、帕坦和巴德崗3個王國。在此後二、三百年間,谷地三國都空前繁榮,商業、貿易和手工業有很大發展,文化藝術特別是建築藝術達到很高水平。但是政治上的分裂和三國之間的相互傾軋,使馬拉人的國力日益衰竭。

  1559年,從印度契托爾來的一個拉傑普特王公後裔德拉維亞·沙阿,占領尼泊爾西部一個稱作廓爾喀的村落,建立一個小王國。1742年,這個王國第10代君主普裡特維·納拉揚·沙阿登上王位。他勵精圖治,使王國逐漸強大起來。並率廓爾喀軍隊於1769年征服谷地三國,結束馬拉王朝,開始沙阿王朝的統治。從此,尼泊爾逐步趨向統一,也開始有年代準確、史料翔實的歷史。

  普裡特維征服和兼並一系列土邦王國。1775年,普裡特維在征戰途中逝世。他雖未完全實現建立一個統一的尼泊爾王國的抱負,但為以後尼泊爾王國的鞏固和發展奠定瞭基礎。

  普裡特維國王的後繼者積極執行其既定政策,先後統一喬比斯和巴伊斯聯盟,在完成尼泊爾王國統一大業中取得很大進展。在統一過程中,廓爾喀軍隊不斷越過傳統疆界,使其勢力范圍一度東到錫金,西抵克什米爾,向北曾進入中國西藏地區。後來遭到一連串的挫折,尼泊爾版圖遂在目前的疆界上逐漸固定下來。

  普裡特維國王逝世後的數十年間,由於連續三個幼王登基,嚴重地削弱王室的權力。王權衰弱,導致皇親貴族之間的明爭暗鬥和互相傾軋。這種情況給以後的殖民者入侵提供可乘之機。

  近代 18世紀末,英國殖民者以印度為基地開始向北進犯尼泊爾。早在1791年,英國與尼泊爾簽訂掠奪性的通商條約。1814年,英國以邊界事件為借口,向尼泊爾發動侵略戰爭。尼泊爾人民在首相比姆森·塔帕的領導下奮起反抗,在馬龍·卡朗和德瓦塔等戰役中,沉重打擊英國入侵者。但終因人數和裝備上的懸殊,最後失利。1816年3月4日,英國迫使尼泊爾簽訂瞭薩高利條約。根據此條約,英國將尼泊爾南部1萬平方公裡的大片平原攫為己有,並在尼泊爾享有種種特權。

  尼泊爾並沒有屈服。比姆森·塔帕改編並加緊訓練軍隊。另外,他還進行各種社會改革,如宣佈高利貸為非法,禁止官吏虐待佃農,禁止販賣婦女和努力廢除奴隸制等。

  英國人改變策略,有意加劇和利用貴族間的矛盾和傾軋。在他們的煽動下,潘代傢族將比姆森·塔帕迫害致死。接著,拉納傢族的忠格·巴哈杜爾在英國的唆使下,於1846年9月15日發動政變,制造科特庭院大慘案,殺害所有政敵,奪取軍政大權和世襲首相的地位,使國王成為傀儡。拉納傢族允許英國召募尼泊爾人到英屬印度軍隊的廓爾喀師團中服役,在對外政策上接受英國“指導”,以此換取英國對其政權的支持和在內政方面的相對自主權。尼泊爾成為英國的附庸。拉納傢族殘酷鎮壓異己,對廣大人民強征暴斂,群眾生活十分困苦。

  現代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1947年英國被迫退出印度。由於失去英國的支持,拉納傢族政權面臨崩潰的危險。拉納傢族急忙與印、英、美等幾個國傢建立外交關系,企圖借此穩定局勢。

  1950年11月,尼泊爾人民掀起聲勢浩大的反對拉納傢族專政的群眾運動和武裝鬥爭。國王特裡佈文和王儲馬亨德拉在印度的支持下,利用人民群眾的強大聲勢,通過談判,迫使拉納傢族接受一項解決方案。王權得到恢復,尼泊爾大會黨在行政機構中取得優勢地位。1951年2月18日,特裡佈文國王頒佈臨時憲法,宣佈實行君主立憲制,結束拉納傢族105年的世襲統治。

  拉納傢族專政結束後,各種政黨紛紛成立。這些政黨既沒有經驗,又缺乏深厚的群眾基礎,很難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因此,1951~1959年間,內閣更迭十分頻繁。1955年3月,馬亨德拉繼位,1959年頒佈尼泊爾第一部憲法。同年2~4月舉行第一次大選,尼泊爾大會黨以壓倒優勢受委托組織內閣。但是內閣與馬亨德拉國王之間經常發生政見分歧,終於導致內閣於1960年12月15日被宣佈解散。1962年12月16日馬亨德拉頒佈新憲法,開始在尼泊爾實行無黨派評議會制度。自1962年至今,為使評議會制度不斷完善,於1967、1975和1980年先後三次修改憲法。

  1972年1月31日,比蘭德拉·比爾·比克拉姆·沙阿·德瓦繼位。1979年4月,爆發學生運動和政治騷亂,比蘭德拉國王宣佈進行公民投票以決定是否實行多黨制。1980年5月2日,公民投票結果,決定保持無黨派評議會制度。1981年,舉行第一次成人直接選舉的全國評議會大選。1983年7月11日,蘇裡雅·巴哈杜爾·塔帕首相因得不到全國評議會的信任而辭職。1983年7月12日洛肯德拉·巴哈杜爾·昌德出任首相。尼泊爾政府奉行和平、獨立和不結盟的外交政策。

  1955年8月1日,尼泊爾與中國建交。1979年中尼兩國解決瞭歷史上遺留下來的邊界問題,為兩國友好關系的進一步發展創造瞭堅實的基礎。中國和尼泊爾兩國領導人多次互訪。

  

參考書目

 I.R.Aryal & T.P.Dhunyal,A New History of Nepal,Voice of Nepal (Pvt) Ldt. , Machindra Bahal,Kathmandu,1970.

 Daniel Wright ,History of Nepal,Nepal Antiquated Book Publishers, Kathmandu, First edition,1877,Reprint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