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亞古代奴隸制國傢。系指由小亞細亞赫梯古王國發展、擴張形成的以哈圖沙什城為都城的帝國。約始於西元前14世紀初,西元前12世紀瓦解。

  歷史簡述 據史料記載,赫梯帝國創立者圖達裏亞斯二世曾進攻並毀滅哈爾帕城,似表明赫梯開始復興。約西元前1380年,蘇皮盧利烏馬斯一世嗣位。在完善都城哈圖沙什的防禦之後,發動對米坦尼的戰爭,收復伊蘇瓦城,並與基諸瓦德納、巴比倫(以聯姻方式)等城邦結盟盟。繼而,赫梯軍隊利用米坦尼反攻伊蘇瓦之機,攻占其都城瓦蘇卡尼,滅米坦尼王國,敘利亞北部的大部分城邦也臣服於赫梯。約公元前1370年,敘利亞中部部分地區歸於赫梯版圖。此後,蘇皮盧利烏馬斯一世再度南下,攻陷卡赫美士城,完成對敘利亞的征服。蘇皮盧利烏馬斯一世幼子穆爾西利斯二世即位後,東征西討,在位28年,建立起一個名副其實的帝國。其繼承者穆瓦塔利斯統治時期,埃及第19王朝塞提一世重新進入巴勒斯坦,並推進到奧倫特河畔卡迭石境內,與赫梯相對峙。拉美西斯二世即位後,發生著名的卡迭石之戰(約公元前1300年前後),赫梯獲勝,穆爾西利斯二世進至大馬士革,在敘利亞的統治得以維持。穆瓦塔利斯幼子烏裡特蘇佈及其叔父哈圖西利斯三世在位期間(約公元前1289~前1260),亞述勢力不斷增強,赫梯與埃及開始接近。約公元前1283年,哈圖西利斯三世與拉美西斯二世締結和約,埃及承認赫梯對敘利亞的控制,雙方的關系得到穩定。哈圖西利斯三世統治期間,赫梯帝國相對安定和繁榮。他修建哈圖沙什都城,整理復制國傢檔案,改革法律。其繼承者圖達裡亞斯四世擴大改革范圍,並對宗教制度作某些改進。哈圖西利斯三世之後,赫梯衰落的跡象也日益明顯,奴隸逃亡現象日趨嚴重,被征服地區居民的反抗也愈演愈烈。阿爾努萬達三世再度遠征叛變的阿紮瓦城邦。公元前13世紀末,海上民族從博斯普魯斯海峽入侵,導致帝國的崩潰。但西裡西亞和敘利亞北部仍殘存一些使用魯維語象形文字的赫梯人小城邦。公元前8世紀始被亞述所滅。

  社會關系與土地制度 奴隸制有較大的發展,頻繁的對外戰爭使大量戰俘奴隸流入赫梯。國王將戰爭中掠奪的奴隸、牲畜、土地賜於大臣、貴族,促進瞭大奴隸制經濟的發展,大臣、貴族、大奴隸主及神廟均擁有巨大的農、牧場,役使大批奴隸和依附勞動者耕作或放牧。有的奴隸制牧場甚至成為國中之國,奴隸受到殘酷的剝削和虐待。赫梯古王國時期即已出現的農業奴隸仍大量存在,他們有一定數量的份地,須繳納沉重的租稅。傢庭奴隸(仆人)地位較高,他們占有一定數量的土地和財產,可與自由民女子結婚(但須交付較高的聘金),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奴隸。另外,還出現瞭債務奴隸。

  王室直接控制大量耕地,除賞賜大臣貴族外,相當大部分是以份地形式分配給為王室服役之人。據赫梯法典,領有份地者有兩個等級:①“部從”或份地占有者;②“工具(武器)之人”,即手工業者(工匠)等級的成員。“部從”身分來自國王,工匠身分來自地方長官。來自國王的份地不得買賣、轉讓,隻能繼承,領有份地的條件是為王室服軍役,“部從”身份改變後,份地歸還王室。來自地方長官的份地可以買賣、轉讓,領有份地的條件是承擔大部分普通城市的徭役。工匠身分改變後,份地由當地公社接收。

  自由民階層產生嚴重分化,有的淪為“希帕拉斯”,被束縛於公共組織“勞動組合”中,地位近似奴隸;有的成為“繼承份額人”,依附於軍人(替其耕地或出征)或神廟,受其剝削和壓迫。

  經濟狀況與政治體制 赫梯帝國時期,農牧業均較發達,普遍使用青銅犁、鐮。大量開采銀、銅、鉛礦,已掌握鐵的開采和使用,並以之供應其他文明世界。貿易發達,是其主要經濟部門之一。手工業出現更細的分工,有制陶、木器、皮革、裁縫、紡織等行業。由於經濟的發展,赫梯帝國時期的政治體制已不再是城邦或城邦聯盟,而是中央集權制帝國。國王是統攬軍事、行政、外交、司法、宗教等權力的最高統治者。“太陽”取代古王國時期的“塔巴爾那”,成為國王的王銜。國王死後被尊奉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