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無產階級政黨。1930年11月7日正式成立。前身為菲律賓工人代表大會(無產者),或菲律賓無產者同盟。創始人和首任總書記為C.埃萬赫利斯塔。第1部黨綱規定其宗旨為:團結工人、農民和一般被剝削群眾;為反對美國在菲律賓的統治而鬥爭;為改善工人、農民的生活和工作條件而鬥爭;為爭取菲律賓的立即、絕對和完全的獨立以及建立一個真正的人民政府而鬥爭;同全世界,特別是殖民地國傢的革命運動團結起來;在菲律賓建立蘇維埃制度。1931年5月召開第1次黨代表大會,正式成立共產產黨菲律賓支部。兩年後被美國殖民當局取締,黨的許多領導人被捕。30年代後期,處於地下狀態的菲共通過無產階級聯盟領導工農運動。1938年取得合法地位後,菲律賓共產黨和菲律賓社會黨合並,仍稱菲律賓共產黨。

  1941年12月日本帝國主義侵略菲律賓後,菲律賓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進行抗日遊擊戰爭,並於1942年3月建立菲律賓人民抗日軍。日本投降後,菲律賓共產黨的一些領導人對美菲統治集團抱有幻想,放棄武裝鬥爭,熱衷於議會鬥爭,建立民主聯盟,參加選舉。1946年,美菲統治集團妄圖消滅菲律賓共產黨及其武裝部隊,後者被迫進行自衛鬥爭。1948年菲律賓共產黨正式建立菲律賓人民解放軍,繼續堅持武裝鬥爭。1957年菲律賓共產黨再次被取締。

  此後,菲共內部在路線問題上發生分歧。以總書記 F.馬卡帕加爾為首的一派主張通過議會道路取得政權;馬列主義派則主張繼續堅持武裝鬥爭。1968年12月26日,菲律賓共產黨(馬列派)召開重建代表大會,組成新的中央,並通過《糾正錯誤,重新建黨》、《人民民主革命綱領》和新黨章等重要文件。1969年3月29日建立新人民軍。一般稱菲共(馬列派)為新菲共。新菲共一直處於非法地位。70年代,新菲共中央和新人民軍主要領導人先後遭到逮捕,革命活動不斷受到挫折。馬卡帕加爾領導的老菲共於1974年11月,與菲律賓政府和解,成為合法共產黨。

  1983年以來,新菲共和新人民軍的力量得到較快的發展。新人民軍的活動擴大到全國73個省中的64個省。新菲共的主席為R.薩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