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機構之一。始名尚書臺,後稱尚書省。它是由漢代皇帝的秘書機關尚書發展起來的。

  起源及其演變 秦及漢初,尚書是少府的屬官,是在皇帝身邊任事的小臣,與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合稱六尚,因其在殿中主管收發(或啟發)文書並保管圖籍,故稱尚書。漢武帝劉徹時,進一步強化君權,政事不專任二府(丞相府、禦史大夫府),尚書因主管文書,省閱奏章,傳達皇帝的命令,地位逐逐漸重要。武帝遊宴後庭,為便於出入宮禁,用宦者主管尚書事務,稱為中尚書令,簡稱中書令,又兼謁者之職,因稱中書謁者令。但在宦官為中書時,也有士人任尚書之職,如張安世曾於武帝時任尚書令,五鹿充宗於元帝時任尚書令。元帝時,宦官弘恭、石顯先後為中書令,“權傾內外”。由宦官典尚書的制度,受到大臣激烈反對。到成帝建始四年(公元前29年),終於專用士人。由於尚書在西漢已成為政府機要部門,所以凡是掌握實權的大臣都領尚書事,如霍光以大將軍領尚書,王鳳以大司馬領尚書。

  漢光武帝劉秀鑒於西漢晚期的權臣專政,有意削弱相權,太尉、司徒、司空居三公高位,名為宰相,而實際權力則逐漸移於尚書。當時,尚書機構稱臺,有令、仆射各一人,尚書六人,分主六曹(或說為五曹六尚書,其中三公曹置尚書二人)。令、仆射之下有左、右丞各一人,“掌錄文書”,並檢查各項事務是否按時完成。尚書之下有侍郎三十六人,分屬六曹,主起草文書;又有令史十八人(每曹三人),主抄謄文書。此時尚書臺已成為組織復雜的機構,成為政府的中樞,號稱中臺。所以章帝時韋彪說:“天下樞要,在於尚書。”但是在東漢,尚書臺仍然算是少府的下屬機構。尚書令、仆射、尚書等官的祿秩都較低,令秩千石、仆射、尚書秩均六百石。

漢“尚書令印”封泥

  三國時,尚書臺已正式脫離少府,成為全國政務的總匯。令、仆射、尚書品秩已經很高,並為第三品,與九卿同級。漢獻帝時,曹操執政,荀彧為尚書令,曹操征伐在外,荀彧常居中持重,可見此官地位之重要。但正是因為它威權的升高,引起最高統治者的疑忌,所以最高統治者又開始剝奪它的權力。曹操為魏王時,置秘書令,典尚書奏事。其子曹丕(魏文帝)代漢稱帝後,改秘書令為中書令,又置中書監,並掌機密,下統中書郎若幹人,組成中書省。魏明帝時,中書監、令號為專任。於是在尚書臺之外復有中書省,而原來作為皇帝侍從的侍中也逐漸成為參預機密的要職,尚書臺不再有獨占機樞的地位。雖然如此,由於全國政務首先集中到尚書臺,因此它作為全國行政總匯機構的趨勢仍在繼續發展,執政重臣也要加上錄尚書事的頭銜,才能過問機密。

  孫吳略仿曹魏,也是尚書、中書並置。蜀漢則沿襲東漢,尚書之權甚重。

  西晉沿襲曹魏,以尚書臺總攬政務,而別置中書、門下二省以分其權。然尚書令、仆射仍是全國行政部門的首腦,稱為端右、端副,地位在中書監、令和侍中之上,重臣當國仍必加錄尚書事。東晉以後,錄尚書之權漸分,有時以三四人並錄尚書事。宋孝武帝孝建中,為防大臣威權過盛,遂省去錄尚書之職,以後置廢不常。又自魏晉以後,士族崇尚清談,不屑過問瑣碎的日常事務。西晉王衍自尚書仆射遷尚書令,身居宰輔,不以經國為念。梁朝謝朏為司徒、尚書令,憚煩,職事多不覽。又自東晉以後,高門子弟都以出身作尚書郎為恥辱。高門既不屑就,就者也多不辦事。故自東晉以後,令、仆射及郎中多不奏事,當官成為掛名,於是,尚書臺的日常事務多交給令史去處理。這樣,令史就漸攬事權,尚書省內部有權力下移的趨勢。由於令史實際作用的增大,梁武帝曾擬提高都令史人選,不用寒人而改用士族。但士族尚不樂為臺郎,何況令史,所以此法不能推行。加之,南朝時中書舍人專任機密,尚書省的實際地位更為下降。

  西晉滅亡後,在北方建立的十六國,除前涼、西涼遙奉江南正朔,不立尚書臺外,其餘政權均見尚書令、仆射、尚書等官職。但其具體情況不詳。

  北魏出自鮮卑族,本身有部落大人會議決事的制度,及魏道武帝拓跋珪破後燕,皇始元年(396)始仿魏晉立尚書臺,置三十六曹。但北魏前期的尚書臺是鮮卑舊制與中原制度的糅合,與江南制度迥然不同。北魏尚書制度的正式建立,實際在太和改制以後。太和十五年(491)魏孝文帝元宏改定官制,十七年,頒佈第一個職員令,太和二十三年又頒佈第二個職員令,尚書省及其他官職都依照魏晉制度,主要也是以尚書省總領庶政,而中書、門下二省分掌機權,門下之權尤重(見門下省)。

  東魏、北齊承襲北魏,而尚書之權較重。這是因為北齊文襄帝高澄、齊文宣帝高洋都曾在東魏朝擔任過尚書令。北齊除在首都鄴城置尚書省外,在晉陽也置尚書省,同樣具有中央行政機構職權,這是因為晉陽是北齊下都,皇帝經常前往並在那裡發號施令。

  西魏時,朝廷尚書省的組織情況不詳。宇文泰以大行臺執政。大行臺的組織略同於尚書省,有仆射、尚書、丞、郎等職。周惠達、蘇綽、盧辨都曾為行臺尚書。到西魏末才實施摹仿《周官》的六官制,廢除瞭尚書省。北周承之。

  隋文帝楊堅代周稱帝,於開皇元年(581)恢復瞭尚書省,並使之成為名副其實的全國最高行政機構。隋代不置錄尚書事,尚書令雖設而常缺,尚書左仆射便是首相,高颎任此職達十九年,綜理全國政務。他雖兼任納言(即侍中),而權力主要來自左仆射之職。高颎之後,楊素亦為此職。大業元年(605),楊素升任尚書令。楊素死後,隋煬帝楊廣不補尚書令,大業三年後,左右仆射也不補任瞭。

  唐沿隋制,也是三省(尚書、門下、中書)並置,而尚書省事無不總,是全國行政的總匯機構。尚書令仍是雖設而虛其位,僅李世民為秦王時曾一度擔任。唐中葉後,唐德宗李適為雍王時再兼此職。故唐以仆射為省主,若置左、右仆射,便以左仆射為省主。仆射之下設左右丞,協助仆射分理省內事務。尚書省設六部二十四司,部有尚書,侍郎為之副;司有郎中,員外郎為之副。吏部綜銓選之任,戶部(初名度支,隋代稱民部,唐代因避唐太宗李世民名諱,改為戶部)負財政之責,禮部掌禮儀及貢舉,兵部主兵籍、器仗,刑部(初名都官)理刑獄辭訟,工部知工程建設。全國政務,各歸所司。九寺三監(見卿監,則成為具體辦事的職能機構,貫徹尚書諸司所傳達之政令。地方州、縣亦稟承尚書符令施政,並定期向尚書諸司申報戶口、籍帳及政績。故尚書省仍是國傢政事總樞紐,是最高行政機構。

  唐初,左、右仆射及中書令、侍中並為真宰相,左仆射居首,地位極為尊崇。太宗貞觀年間,房玄齡為左仆射近二十年,成為唐朝著名宰相。但是就在唐朝前期,尚書省的地位已在下降。首先,是仆射相權的削弱和被剝奪。唐朝在門下省設政事堂,為宰相議政之處。參加議政者原為三省長官(即左右仆射、中書令、侍中)。但皇帝又以敕令指定其他官員參加議政,稱為參加機務、參議朝政等。其官品位較低者則加以同中書門下三品或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頭銜,亦為宰相。貞觀二十三年(649),李襃拜尚書左仆射,亦加同中書門下三品稱號,於是左仆射為當然宰相的地位發生瞭動搖。其後,凡官仆射者必須加此稱號,才能參加議政,才是真宰相。左右仆射逐漸被排除於宰相之外,到唐玄宗時就少有仆射參加議政的事例。尚書省因其長官被排除於決策機關之外而成為單純的執行機構瞭。其次是尚書省各部諸司的職權逐漸為新發展起來的各種使職所奪。這種使職由皇帝以敕令任命,專管某一具體職事,屬於差遣性質。唐玄宗時是各種使職迅速發展的時期,如在財政制度方面就有勸農使、度支使、營田使等的設置。這些專一性的使職,直接稟承皇帝的敕令,指揮其下屬機構,很少通過尚書省。安史之亂以後,由於軍事上的急需,使職增設更多,權力更大;加以宦官專政,藩鎮跋扈,尚書省的職權更加削弱。於是尚書諸司成為閑曹,“兵部無戎帳,戶部無版圖,虞、水不管山川,金、倉不司錢谷”,“官曹虛設,俸祿枉請”,“一飯而歸,竟日無事”。唐朝後期,尚書省已有名無實。北宋初,形式上還保留尚書省的組織系統,但權力既不歸屬,郎官又不治事,權借此以寄祿秩,別無差遣,尚書省的制度名存實亡。遼、金有尚書省,與宋制略同。元代以後,尚書省遂廢除。

  組織及其職掌 尚書臺(省)的組織由簡到繁,歷代均有變化。漢初已有令、仆射及丞的職別。令為主官,仆射為副,丞則為令、仆之佐職。至漢成帝時,始分曹理事,有常侍曹,主公卿(指中央行政部門);二千石曹,主郡國二千石(指地方政府);民曹,主吏民上書;客曹,主外國“夷狄”(指國外及國內少數族),凡四曹。後又置三公曹,主斷獄,共為五曹,每曹各有尚書一人,在令、仆射統屬下分領政務。東漢設六曹尚書(或說為五曹),尚書之下復有侍郎三十六人,分屬六曹,成為三級組織。尚書令、仆射及六曹尚書合稱八座(隋唐時以左右仆射及六尚書為八座),為臺中長官;尚書郎則主作文書,起草立義,上殿奏事,“八座受成,事決於郎,下筆為詔策,出言為詔命”,為臺中具體辦事人員。郎官之下復有令史二十一人,主抄錄文書。但東漢侍郎與令史尚無嚴格界限,侍郎缺常以令史升補。協助令、仆理事者尚有左、右丞各一人,左丞有糾劾之權,歷代均同。

  魏晉以後,令、仆射及左、右丞理事之處為都臺(後稱都省)。下為列曹尚書,其數或五或六,各代不一,其區分辦法也與東漢略有不同。如曹魏置五曹尚書:吏部,主銓官吏;左民,主民事;客曹,主外國及國內少數民族;五兵,主軍政;度支,主財政。不似漢代以常侍曹主公卿,二千石曹主郡國二千石,按中央與地方區分職務。列曹尚書之下,復分曹置郎官,其數或多至三十六曹(兩晉、北魏),或少至十五曹(東晉),其名稱職掌亦代有變化,因事而設,不能盡舉。丞郎之下,均有都令史、令史、主事、省事等吏職。而郎官、令史之區別更嚴,自郎官以上,多屬士族;主事、令史,則多出寒人。雖間或有初仕令史而官至令、仆射(如北齊之趙彥深),然出身令史為人所賤視,則是普遍情況。

  尚書省之組織,至隋而定型,尚書皆以部為名,而郎官以司為名。有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等六部及吏部、主爵等二十四司。司有侍郎一至二人,員外郎一人。煬帝時,又於每部增置侍郎一人以為尚書之副,原諸司侍郎則改稱為郎(唐代則稱為郎中)。尚書都省增設左右司郎(唐代改為郎中)各一人,作為左、右丞之佐。唐朝沿襲隋制,但名稱屢有變更。龍朔二年(662)改尚書省名為中臺,左右仆射為左右匡政,咸亨(670~674)初復舊; 光宅元年(684)又改名為文昌臺,左右仆射為文昌左右相;垂拱元年(685)又改省名為都臺,萬歲通天(696~697)初復舊;長安三年(703)又改為中臺,神龍(705~707)初復為尚書省。開元元年(713)又改左右仆射為左右丞相,天寶元年(742)復舊。其下六部名稱也有改復。

  

參考書目

 嚴耕望:《北魏尚書制度考》,《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18本,商務印書館,上海,1948。

 嚴耕望:《北魏孝文帝尚書三十六曹考》,《大陸雜志》第11卷第1期,臺灣,1955。

 嚴耕望:《論唐代尚書省之職權與地位》,《唐史研究叢稿》,新亞研究所,香港,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