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所宣導的民主革命綱領。由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構成,簡稱“三民主義”。三民主義的發展過程分為兩個階段,即舊三民主義和新三民主義。它是中國人民的寶貴精神遺產。

  舊三民主義反映瞭中國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社會基本矛盾,概括瞭客觀歷史進程提出的三大鬥爭任務。1894年(清光緒二十年),孫中山在檀香山建立興中會。這個資產階級革命民主派的最早的組織的入會誓詞是:“驅除韃虜,恢復中國,建立合眾政府”。誓詞同《興中會章程》中中救亡圖存、振興中華的內容,成為民族主義和民權主義的簡要表述。興中會的綱領中第一次劃時代地提出瞭民主共和國的要求。次年孫中山在廣州起義流產而逃亡國外期間,認真研讀瞭資產階級社會政治學說,實地考察瞭資本主義社會制度,“始知徒致國傢富強、民權發達如歐洲列強者,猶未能登斯民於極樂之鄉也。是以歐洲志士,猶有社會革命之運動也。餘欲為一勞永逸之計,乃采取民生主義,以與民族、民權問題同時解決,此三民主義之主張所由完成也”。通過後來的革命實踐,三民主義得到豐富和發展。在同盟會的政綱中,三民主義被完整地表述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四句話。

  民族主義是孫中山首先揭櫫的戰鬥旗幟。它反映瞭近代中國社會錯綜復雜的民族矛盾──既有帝國主義同中華民族的矛盾,又有以滿族貴族為首的清朝統治集團同漢族及其他少數民族的矛盾,而帝國主義和清朝統治集團正日益勾結起來。民族主義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反滿”。“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始終是資產階級革命民主派在清末的戰鬥口號。這不僅由於清王朝是一個由滿族貴族“宰制於上”的封建專制政權,還因為它已經成為“洋人的朝廷”。“反滿”口號所以具有廣泛的動員意義,原因就在於此。避免中國被瓜分、共管的厄運,爭取民族的獨立和解放,是民族主義的另一主要內容。在《民報》發刊詞中,孫中山把“外邦逼之”和“異種殘之”並列為民族主義“殆不可須臾緩”的基本原因。“非革命無以救垂亡”,而革命必須“先倒滿洲政府”,民族主義的反對帝國主義壓迫的意義蘊涵於此。

孫中山撰寫的《民報》發刊詞

  民權主義是三民主義的核心。它反映瞭近代中國社會的又一個主要矛盾,即封建主義和人民大眾的矛盾。民權主義的基本內容是:揭露和批判封建專制主義,指出封建的社會政治制度剝奪瞭人權,因而,決非“平等的國民所堪受”;必須經由“國民革命”的途徑推翻封建帝制,代之以“民主立憲”的共和制度,結束“以千年專制之毒而不解”的嚴重狀態。與這種“國體”的“變革”相適應,關於政體的擘劃也構成民權主義的重要內容。

  民生主義是孫中山的“社會革命”綱領,它希望解決的課題是中國的近代化,即發展資本主義經濟,使中國由貧弱至富強;同時還包含著關懷勞動人民生活福利的內容,以及對資本主義社會經濟潰瘍的批判和由此產生的“對社會主義的同情”。孫中山把民生主義的主要內容歸結為土地與資本兩大問題。“平均地權”──“土地國有”是孫中山的土地方案,主要內容為“當改良社會經濟組織,核定天下地價。其現有之地價仍歸原主所有,其革命後社會改良進步之增價,則歸於國傢,為國民所共享”。孫中山認為這一方案的實施可以防止壟斷,也能使“公傢愈富”,從而促進“社會發達”。在有關資本的課題上,孫中山確認“實業主義為中國所必須”。他認為中國的近代化是歷史的必然趨勢,《實業計劃》一書就是發展社會經濟的宏偉藍圖。他把發展社會經濟的途徑歸結為“節制資本”和發展“國傢社會主義”,即將“不能委諸個人及有獨占性質”的“大實業”(如鐵路、電氣和水利等)“皆歸國有”,因為這既可“防資本傢壟斷之流弊”,又得以“合全國之資力”。民生主義實質上是最大限度發展資本主義的方案,雖然它塗上瞭主觀社會主義的色彩。

  三民主義存在著歷史的局限,主要表現為缺乏明確的、徹底的反帝反封建內容。但是,它批判地承襲瞭農民戰爭和維新運動的積極內容,從西方借取瞭民主主義思想素材,成為中國近代社會中具有比較完全意義的民主革命綱領。三民主義反映瞭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主要矛盾,表達瞭人民群眾爭取獨立、民主和富強的願望,標志著舊民主主義革命在更完整意義上的開始,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產生過重大的積極作用。

  當中國革命歷程進入新民主主義階段時,孫中山接受瞭中國共產黨和國際無產階級的幫助,“適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確立瞭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把舊三民主義發展為新三民主義。在民族主義中突出瞭反帝的課題:“民族解放之鬥爭,對於多數之民眾,其目標皆不外反帝國主義而已”;民權主義中進一步揭露瞭封建軍閥、官僚的暴戾恣肆,對資產階級的社會政治制度作瞭某些批判,稱道瞭“比較代議政體改良得多”的蘇維埃國傢“人民獨裁政體”,重申瞭“主權在民”的原則; 民生主義則強調瞭“耕者有其田”的觀點,闡發瞭“使私有資本不能操縱國民之生計”的思想。新三民主義是舊三民主義的發展,反映瞭新的歷史特點,表現瞭資產階級革命民主派在新的革命階段的進步性,並成為第一次國共合作的政治思想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