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指明末至辛亥革命前居住在中國北部的蒙古族。15世紀末,蒙古達延汗統一漠南,將東蒙古(《明史》稱“韃靼”)分為左右兩翼各三萬戶。左翼有察哈爾、烏梁海、喀爾喀;右翼有鄂爾多斯、土默特、永謝佈。這六萬戶基本上就是清代內蒙古六盟的起源。16世紀中,土默特阿勒坦汗(漢籍稱“俺答汗”)強盛,西逐西蒙古(《明史》稱“瓦剌”,清稱“厄魯特”)於杭愛山以西,左翼喀爾喀萬戶取其地稱“外喀爾喀”,即清代漠北喀爾喀蒙古(外蒙古)的起源。西蒙古,清初據有杭愛山以西,分四部:和碩特特、準噶爾、杜爾伯特、土爾扈特。後土爾扈特部移牧伏爾加河下遊,以輝特部補之,仍稱四厄魯特(見厄魯特蒙古)。後和碩特一部移牧西套、青海,是為漠西蒙古和青海蒙古各部的起源。

  清太祖努爾哈赤以建州衛興起於東北,首先統一女真各部,次及近鄰蒙古各部,到其子清太宗皇太極時,已統一漠南蒙古。漠北喀爾喀、漠西厄魯特見漠南為清所並,曾一度聯合,但不久即瓦解。漠北三汗向清進“九白”(白駝一、白馬八)年貢,漠西四部也先後與清廷建立瞭貢市關系,成為職貢之國。順治、康熙、乾隆年間(1662~1795),漠北、漠西蒙古封建主不斷內附,清廷都給安置瞭牧地。除貝加爾湖佈裡雅特蒙古外,都已歸入清朝統一的版圖。

  清在關外時,最初將蒙古編入滿洲八旗,後設蒙古衙門,有承政、參政等官專司蒙古事務。太宗崇德三年(1638),改為理藩院,設尚書、侍郎,專司蒙古及番部封授、朝覲、貢獻、黜徙、征發等事。對蒙古各部仍保持其原有牧地和封建主的權力,政治組織和社會制度則行其原有的盟旗制度,但略加變更,使實權掌握在旗一級。雍正以後又加強瞭地方官員對蒙古盟、旗兵馬事務的監督。盛京、吉林、黑龍江三將軍監督哲裡木盟;熱河都統監督卓索圖、昭烏達兩盟;察哈爾都統除轄察哈爾八旗外,監督錫林郭勒盟;綏遠城將軍除轄歸化城、土默特兩翼外,監督烏蘭察佈、伊克昭兩盟。寧夏將軍、陜甘總督分別節制阿拉善、額濟納。外蒙、新疆也都類此。對蒙古形成瞭中央集權和地方監督相互配合的統治方式。

  清廷對蒙古隻征調兵馬,賞賚貢獻一向厚往薄來,且有年班、朝覲制度,禮遇優厚。札薩克(jasak,旗主)皆按滿洲親王、郡王、貝勒(bei-le,原為滿族貴族的稱號,清代封爵的一級)、貝子(bei-se,滿語為貝勒的復數,早期滿族社會中意為天生貴族,清代封爵的一級)、鎮國公、輔國公六等授爵,其下又保留蒙古原有的臺吉(原意為太子、王子,封爵的一級,分一至四等)、塔佈囊等封號。滿蒙二族一向通婚,清朝為瞭控制蒙古,更是提倡。僅清朝十二代皇後中出於蒙古者就有六人之多,遂使元裔博爾濟吉特氏和清皇室愛新覺羅氏血親相聯,結為一體,蒙古王公成為維護清朝統治的重要支柱。喇嘛教黃帽派(黃教,見格魯派)明末已傳入蒙古,教主達賴喇嘛有幹預蒙古地方行政之權。清廷為控制蒙古而提倡黃教,首先實行“眾建”,分全國為四大教區:達賴主前藏,班禪主後藏,哲佈尊丹巴呼圖克圖主外蒙古,唯章嘉呼圖克圖主內蒙古兼管內地教務。章嘉本是元代八思巴的法裔(由花教皈依黃教),是清朝所封唯一的國師。又於多倫(元上都之地)建匯宗寺,於避暑山莊建外八廟,分別仿效藏、蒙各大寺形式,都表明教權已收歸中央。其後,一改對黃教的限制政策為大力提倡,允許蒙古各旗到處建廟,又采取為廟“賜名”等因勢利導不露形跡的辦法,以削弱蒙古,使其不能成為危及清廷的強大力量,隻能為政府提供軍隊。

  清廷對蒙古的控制政策起瞭很大作用。清代前期,除騰吉思、佈爾尼等因統治階級內部紛爭發動叛亂外,在漠南北幾乎沒有出現蒙古牧民的反抗鬥爭。由於蒙古地處北部邊疆,鴉片戰爭的影響並未很快波及到該地區。直至1860年後,俄、英、法、美、德、日等列強才分別從北、南通過貿易向蒙古擴張侵略勢力,造成經濟衰敝,白銀外流,王公貧困,因而出現放墾、加租和差派加重等問題。在內蒙古形成瞭牧民與外國資本主義、中國皇帝和本旗王公的三大矛盾。19世紀下半葉,伊克昭盟烏審旗的獨貴龍運動等,嚴重打擊瞭清政府和蒙古王公的統治。內蒙人民還不斷掀起反對宗教侵略的鬥爭。在義和團運動中,摧毀天主教堂七十餘座。1905~1906年(光緒三十一年至三十二年)西部伊克昭盟和東部郭爾羅斯前旗爆發瞭反封賦役、反墾、反奪地的鬥爭。至此蒙古人民的反抗鬥爭已發展到以武裝鬥爭反抗清政府和蒙古王公的統治。此後不久,便爆發瞭辛亥革命。

  清代蒙古的社會經濟,其特點是在統一多民族國傢中多種經濟的發展。清初蒙古社會秩序從戰亂中漸趨安定,康熙又實行瞭嚴禁盜賊、教養蒙古、救濟災荒三項措施,到康熙中葉,漠南牧業已有恢復並向前發展。明代兀良哈三衛和土默特已有農業,並出現板升。清代為供應軍需,又在察哈爾、歸化城(今內蒙古呼和浩特)、科佈多、烏裡雅蘇臺等駐軍城鎮,墾地屯田,但因土質關系,多數沒能保存下來,隻有內蒙古歸化城等數處農業較前發展並培養出土默特的“善種地兵”。隨著康雍乾三朝對準噶爾的用兵和西、北兩路軍營(烏魯木齊、巴裡坤)以及臺站的設置,漢族商人隨軍前往,上列內、外蒙古城鎮都有瞭漢商的商店或雜貨鋪。旅蒙漢商逐漸發展為北京幫和山西幫兩大系統。除對俄貿易的恰克圖外,漠南重鎮歸化城的商業十分繁榮。該處至烏魯木齊的商路開通後,出現瞭被稱為“北套客”的蒙古族的行商。商業的繁榮刺激瞭手工業的發展。明末蒙古除磚瓦制造業外,木匠、石匠、金火匠(即鑄工)都很缺少。清代,蒙古在統一國傢中為便於和其他兄弟民族互相學習,加之清代後期建廟頻仍,蒙古人也習於這些行業。清代前期各項措施,客觀上安定瞭蒙古社會秩序,改善瞭牧民生活,刺激瞭多種經濟的發展。但到清代末期,由於外國侵略勢力的侵入,以及清廷的腐敗,牧場破壞,農村凋敝,商業、手工業蕭條,出現瞭較內地更加荒涼的景象。

《塞宴四事圖》(局部)

  在清代蒙古族文化也有瞭長足的進步,非明代蒙古所能比擬。“國語”滿文實脫胎於蒙古文字,滿語中蒙古語的借詞最多。清代官書中的域外名稱俄羅斯(Oros)、察罕汗(qaganhagan)、扣肯汗(kokon hagan)等皆經蒙古介紹而采用。著作則薩囊徹辰《蒙古源流》為史學代表作,尹湛納西《一層樓》、《泣紅亭》為文學代表作。至於用漢文寫作的名傢法式善、博明、壁昌等更不勝枚舉。清代官修的大型語文學著作《五體清文鑒》、《西域同文志》等都有蒙古族的學者參加。清代的歷算、測地、量天等科學,在中國學術發展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許多蒙古科學傢都是實際工作的參與者和推動者。在數學方面,明安圖所著《割圓密律捷法》的貢獻尤為突出。蒙古醫生的接骨技術,在石膏繃帶法傳入以前,一直流行於民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