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作戰的機構和場所。組織開設指揮所,主要是使指揮員、指揮機關和保障部隊、分隊,以及各種指揮通信設備,按照作戰指揮的需要進行編組和配置,設置安全的工作場所,從而保證對軍隊實施穩定的不間斷的指揮。團以上部隊遂行作戰任務時,通常建立基本指揮所和後方指揮所,並視情況需要建立前進指揮所和預備指揮所。

  基本指揮所是指揮中心,通常由正職指揮員、參謀長、司令部的參謀人員和政治機關、後勤機關及各軍種、兵種的有關人員組成,還配備有必要的通通信、警衛、防空、工兵、防化等部隊、分隊。預備指揮所是為接替基本指揮所指揮而預先設置的,通常由副職指揮員率必要的參謀、政工、後勤人員組成,並配備必要的勤務保障部隊、分隊。前進指揮所是為加強主要方向的指揮而靠前開設的,通常由副職指揮員率少數參謀人員組成,並配備必要的勤務保障部隊、分隊。正職指揮員有時亦進入前進指揮所實施指揮。後方指揮所主要擔負後方指揮,通常由副職指揮員或後勤指揮員負責,以後勤機關為主,司、政機關和地方支前機構的有關人員組成,在作戰地域內的後方開設。團以上部隊的指揮所通常還設有觀察所。營以下分隊設指揮觀察所。

  指揮所可設在地面或地下,也可設在車輛、飛機、艦艇上。選擇指揮所位置的要求是:便於指揮部隊作戰,便於展開工作和機動,利於疏散、隱蔽、穩定和安全。基本指揮所開設的位置和時間通常由上級確定,其他指揮所由本級指揮員確定,並報告上級。當有預先設置的指揮所時,司令部通常按照指揮所的編組方案,根據上級和本級指揮員指示,迅速組織進入,並按規定的時限展開工作。臨時開設指揮所時,司令部通常派先遣組率勤務保障分隊到預定地域開設。在作戰過程中,指揮所應適時轉移,並做到迅速、安全、隱蔽和不中斷指揮。基本指揮所和預備指揮所、前進指揮所的轉移,通常交替進行,並報告上級,通報所屬和友鄰部隊。防禦時,基本指揮所的轉移須經上級批準。

  有的國傢軍隊將正職指揮員率少數必要人員組成的師以下指揮所稱為戰術指揮所,對部隊實施作戰指揮;由參謀長率司令部大部分人員組成的指揮所稱為基本指揮所,是協調、情報和通信中心,一般配置在本級支援地域內或附近。

  為適應現代戰爭特點,有些國傢平時就建立瞭比較完善的經常處於戰備狀態的戰略、戰區性指揮所配系,並廣泛使用軍用電子計算機等技術設備,建立自動化指揮系統;采取各種措施,加強工程防護與偽裝;運用先進的通信工具,在運動中實施指揮,以提高指揮所的生存能力和指揮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