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用於從空中獲取情報的軍用飛機。是現代戰爭中的主要偵察工具之一。按遂行任務範圍,可分為戰略偵察機和戰術偵察機。戰略偵察機一般具有航程遠和高空、高速飛行性能,用以獲取戰略情報,多是專門設計的。戰術偵察機具有低空、高速飛行性能,用以獲取戰役戰術情報,通常用殲擊機改裝而成。

  偵察機一般不攜帶武器,通常裝有航空照相機、側視雷達和電視、紅外偵察設備,有的還裝有即時情報處理設備和傳遞裝置。偵察設備裝在機艙內或外掛的吊艙內。偵察機可可進行目視偵察、成相偵察和電子偵察(見電子對抗飛機)。成相偵察是偵察機實施偵察的重要方法,它包括可見光照相、紅外照相與成相、雷達成相、微波成相、電視成相等。

  飛機在軍事上的最初應用是進行偵察。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偵察機被用來遂行戰術偵察任務,機上裝有航空照相機和煙火發光器材。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使用偵察機遂行瞭大量的戰略偵察和戰術偵察任務。有些偵察機裝有高空航空照相機,可進行垂直照相和傾斜照相,有的還裝有雷達偵察設備。大戰末期出現瞭電子偵察機。50年代,偵察機的飛行性能顯著提高,飛行速度超過音速,機載偵察設備也有很大改進。拍攝目標後幾十秒鐘就能印出照片,並可用無線電傳真傳送到地面。還出現瞭一些專門研制的偵察機,如美國的U-2。60年代,研制出3倍音速的戰略偵察機,如美國的SR-71(見彩圖)和蘇聯的米格-25P等。SR-71的最大飛行速度超過M3.0,實用升限達2.5萬米左右,照相偵察1小時的拍攝范圍可達15萬平方公裡。戰術偵察機的性能也有很大提高,有的裝有分辨力較高的側視雷達,從飛機一側偵察的地帶寬度達數十公裡。無人駕駛偵察機在越南戰爭和幾次中東戰爭中,都曾經廣泛使用,並發揮瞭較好的作用。

美國SR-71偵察機

  偵察衛星出現後,偵察機仍將繼續發展。80年代初,有的國傢著手研制飛行速度為M5.0左右、升限超過3萬米的高空高速偵察機。光學、電視、紅外、激光等機載偵察設備的性能將不斷提高,機載實時情報傳輸系統和處理系統將進一步改進。今後,可能出現具有較強自衛能力的武裝偵察機;無人駕駛偵察機將得到更廣泛的應用。

蘇聯米格-25P偵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