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雷鋒式的幹部,基建工程兵部隊副區隊長。陝西省城固縣人。1971年1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同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處處以雷鋒為榜樣,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先後受嘉獎8次,立三等功2次、二等功1次、一等功1次,多次被評為學習雷鋒的標兵。執行任務中不怕艱苦,處處帶頭,經常廢寢忘食。隧道、工地經常發生險情,他總是晝夜堅持在工地上,哪裡險情大就到哪裡。1975年當排長時,率全排在高山施工,不顧疲勞和高山反應,連續頂班作業,4次暈倒不下工地,提前完成瞭任務務。他克己奉公,助人為樂,為人民群眾和戰友做瞭大量好事。1975年回傢探親時,在傢26天,義務參加集體勞動22天。先後將自己節餘的1100餘元錢支援傢鄉和災區人民,自己卻十分儉樸。曾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中國共產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1978年4月9日,在修築天山公路中,遇雪崩負重傷,搶救無效犧牲。1979年2月20日,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追授“雷鋒式好幹部”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