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突出敵人包圍的作戰行動。目的是擺脫被動,爭取主動,保存力量,以利再戰。突圍通常根據上級命令實施,單獨遂行任務或與上級失去聯繫時,則根據上級的意圖和當面情況自行決定。定下突圍決心要迅速、果斷,並進行周密計畫和充分準備。主要突圍方向,力求選在敵兵力薄弱、能出敵不意、便於同主力或解圍部隊迅速會合的方向。突圍部署,以主要兵力擔任突擊,一部分兵力擔任掩護和鉗制,並掌握必要的預備隊。組織突圍時,要明確規定各部隊的任務、方向、路線、順序和協同動作的方法,後勤機關、分分隊行動的方法,處理重要物資和輕裝的措施,突圍後的集合地點等。突圍,力求在敵人包圍還不嚴密或其沖擊被擊退時,利用夜暗或不良天氣,勇猛、迅速地實施。秘密突圍時,要求部隊嚴守紀律和秩序,隱蔽企圖和行動,力求不使對方察覺。強行突圍時,要在掩護和鉗制部隊的配合下,集中兵力火力勇猛突擊,一舉打開通道,迅速擺脫敵人;條件允許時,也可以乘直升機突圍。現代條件下,有的外國軍隊主張充分利用常規火力走廊和核突擊效果實施突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