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根據不同時期貨幣政策的需要,在金融市場上公開買賣政府債券(如國庫券、公債等)以控制貨幣供應量及利率的活動。是中央銀行,尤其是西方發達國傢中央銀行控制貨幣供應量的三大傳統工具(即法定準備率、再貼現率和公開市場業務)之一。

  作用 ①調節商業銀行的準備金,影響其信用擴張的能力和信用緊縮的規模;②通過影響準備金的數量控制利率;③為政府債券買賣提供一個有組織的方便場所;④通過影響利利率來控制匯率和國際黃金流動。可見,公開市場業務的操作主要是通過購入或出售證券,放松或收縮銀根,而使銀行儲備直接增加或減少,以實現相應的經濟目標。

  特點 公開市場業務在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中是唯一能夠直接使銀行儲備發生變化的主動性工具,具有主動性和靈活性的特征。但也有其局限性,即中央銀行隻能在儲備變化的方向上而不能在數量上準確地實現自己的目的。並且,通過公開市場業務影響銀行儲備需要時間,它不能立即生效,而要通過銀行體系共同的一系列買賣活動才能實現。公開市場業務發揮作用的先決條件是證券市場必須高度發達,並具有相當的深度、廣度和彈性等特征。同時,中央銀行必須擁有相當的庫存證券。

  差異 由於證券市場的發達程度不同,公開市場業務的運用在不同國傢是有差異的。對市場機制高度發達的美國而言,公開市場業務是聯邦儲備體系使用最多和最靈活的貨幣政策工具,但1923年,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隻用它調節工商金融,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成為最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美國的公開市場政策由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決定,具體業務則由公開市場專戶經理執行。英國是由貼現行調節金融市場所需的資金,隻是在貼現市場發生困難時,英格蘭銀行才參與公開市場國庫券的買賣。日本70年代後才積極利用公開市場業務來調節金融。意大利主要以存款準備金作為其貨幣政策手段,而把再貼現和公開市場業務作為輔助手段。在大多數發展中國傢,由於證券市場還處於萌芽階段,或者尚未形成,而無法開展公開市場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