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時期南京國民政府於1933年將故宮博物院保存的清代檔案自北平遷往上海、貴州、四川、南京的事件。1931年日本發動對中國東北地區的侵略戰爭,進而威逼榆關。南京國民政府行政院命令將故宮博物院所保存的古物、文獻全部撤移上海。1932年2月開始裝箱,1933年2月6日至5月22日分5批起運,月餘平安抵滬。共南運文物及檔案 13427箱又64包。故宮博物院文獻館保管的清宮檔案分別在前4批起運,計有內閣大庫紅本、史書、詔、敕,軍機處檔冊、折包、雜件、宮中檔硃批批奏折、引見履歷單,內務府奏稿、奏案、題稿、呈稿、事簡、檔簿等,清史館檔案,刑部檔案,以及實錄、聖訓、本紀、起居註、玉牒、冊寶、輿圖等,共3 773箱。

  檔案遷移上海後,於原法租界內租賃兩處貨棧為庫房,設立故宮博物院駐滬辦事處管理。其間,多次清點,並重新調整瞭檔案次序,編制瞭箱號。1934年12月在南京朝天宮營建保存庫,並將明倫堂重加修繕,作為辦公處所。1936年12月將存滬之文物、檔案全部移存南京,並設故宮博物院南京分院,撤銷瞭駐京及駐滬兩辦事處。

  1937年七七事變及八一三滬戰爆發後,國民政府又將南京所存文物及檔案西遷。分3 批起運:第一批80箱(內無檔案),運往湖南長沙,轉運貴州貴陽、安順,最後運至四川巴縣;第二批9 315箱,其中檔案998箱,經由漢口轉運重慶;第三批7 286箱,其中檔案748箱,至陜西寶雞後轉運漢中褒城,又移成都,最後運至峨嵋。後兩批共運檔案1 746箱,其餘仍存南京。汪偽時期,南京留存之檔案先後移存北極閣、紫金山天文臺、中央研究院、東方中學、地質調查所等處。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國民黨政府將轉移至四川巴縣、峨嵋、重慶3 處的文物及檔案集中重慶,1947年分由水、陸運回南京保存庫。1946年5月,原留存南京各處之文物及檔案亦清點完畢並移存保存庫。1949年國民黨政府將故宮博物院的文物和檔案2900餘箱攜往臺灣,其中清宮檔案195箱,包括清代各朝實錄、起居註冊、硃批奏折、錄副奏折、太平天國史料及清史館檔案等,現存臺北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人民政府成立瞭保管清代檔案的專業性檔案館,原存南京的清宮檔案分別於1950年、1953年、1958年和1962年分4 批運返北京,由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