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字學史上的名詞。漢代的學者把漢字的構成和使用方式歸納成六種類型,總稱六書。

  六書一詞出於《周禮》。《周禮·地官·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五曰六書,六曰九數。”書是寫字。古代沒有印刷術,得書難,兒童入學先寫後讀,所以書藝包括識字和寫字,是文字之學。《周禮》是春秋時期的作品,傳自儒傢而沒有師說。西漢末,劉歆崇信《周禮》,大力提倡,憑藉政治力量在大學設立博士。劉歆《七略》:“古者八歲入小學,故周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註、假借,造字之本也。”這是對於六書最早的解釋,象形、象事、象意、象聲指的是文字形體結構,轉註、假借指的是文字的使用方式,而轉註重在字義,假借重在字音,對當時的文字分析極為清楚,在中國文字學史上可以說是很大的貢獻。四象之名學術性很強,而在語言或書寫上容易發生混淆,造成不必要的錯誤,所以不久他的後學們便作出修正。如鄭眾《周官解詁》,轉註、假借不變,四象改為象形、會意、處事、諧聲,其內容是一樣的。

  許慎受到劉歆的啟示,費幾十年的精力整理漢字,編成《說文解字》一書,敘曰:“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轉註,轉註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這對劉歆學說有所發展:①排定六書次第;②修正四象之名,使意義更明顯;③六書下分別加以界說,並舉例以明之。從此六書成為專門之學,千餘年間學者研究古文字都沒能超出它的范圍。

  許慎的成就無疑是偉大的,不足之處是受資料的局限,探索中國文字之原始構造卻沒能見最早的文字資料。《說文解字》成書於公元100年,所根據的文字資料是秦漢時期的篆書,也采用瞭先秦時期秦國籀文和儒傢壁中經上的古文,沒見到更早的文字資料,分析解說自然不免有不夠或錯誤的地方。今日有甲骨文、商周金文、戰國秦漢竹簡帛書等大量資料,對漢字的產生和發展有瞭一些新的認識,回頭看許慎的六書說自然不免有意見。試為簡介如下:

  ①“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視而可識”是說人們直覺看得出來。這和象形相似,所不同者,形體是實,易於描畫,事理是虛,表現出來就要委宛得多(如上、下)。“察而見意”和會意相近,要區別則靠分析偏旁。會意字是兩個或更多幾個字拼湊在一起,以表現一個意,指事字拆開不成字,或者是拆出一個字而仍有不成字的各種符號(如刃、末)。

  ② “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詰詘,猶言屈曲。極言重視物體之狀,不敢省簡。

  ③ “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形聲字基本上由兩個字組成,一個作為形的符號,一個作為聲的符號。怎樣產生也有兩種情況。甲骨文中的象形字有的筆劃多、區別大,寫起來不免有困難。後來簡化,加一個聲符,便成瞭形聲字,例如鳳、雞二字,形體不同,而凡、奚二聲符是後加的;也有先用假借字後加形符的,如啟明的啟後加日旁作晵,昱日的昱先假借羽字,後加形符而有𪰣和翌。由於時間地域之推移,語音不同,文義變異,形聲字又有增加聲符或形符之例。形符、聲符不限於象形字,指事、會意、形聲字都可以作形符也都可以作聲符。中國古籍很多,歷史上經過幾次整理,“飛禽即須安鳥,水族便應著魚,蟲屬要作蟲旁,草類皆從兩屮(《經典釋文·條理》),這也增加瞭形聲字。從商、周起,形聲字成為漢字滋育之主要部門,在《說文》中形聲約占文字總數的9/10。形聲字既是形和聲各占一半的地位,制造或整理文字者應當對形和聲的部位有所規定,卻未註意及此,於是左形右聲、左聲右形、上形下聲、上聲下形、內形外聲、內聲外形種種結構任意泛濫,使學習者諸多不便。

  ④“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比類是說把兩個字拼在一起。合誼即會意。指撝即指揮。“以見指撝”是表現出目的和要求。文字上的形和聲都有客觀存在以為依據,隻有意不容易表現,造字者可以有造字的意圖,學字者可以有自己的理會,容易分歧。即以武、信而論,甲骨文有武字,上戈下止構造分明,也有止和戈兩個字,但是怎麼樣能得出“止戈為武”這個意思?商、周文字中不見信字,戰國文字中才有,作從言千聲、從言身聲各體,乃以訊為信。小篆中有信字,《說文》列入言部,是從言人聲的形聲字。信根本不是會意字。可見會意字的造字本義是很難理清楚的,學習文字的人隻有承認現實,按照舊傳的音義繼續解說和使用下去。

  ⑤“轉註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許慎把轉註排在會意之後,說明它是以意為主。“同意相受”戴震解為“互訓”,因為《說文》說:“老,考也”,“考,老也”。考老互訓。“建類一首”則指部首而言。有些學者主張必須同部互訓才是轉註,例如草部有“䔰,葍也”,“葍,䔰也”;“蓨,苗也”,“苗,蓨也”;即同意相受。從情理上講是可以說得通的。

  ⑥“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假借字之發生有幾種情況,一是字義不容易在字形上表現,取同音之字代用,不作新字,如我、汝、其、來之類。一是文字當使用時不夠用,借字來頂替。許慎所舉令長是秦、漢官制,令是施令,長是首長,皆屬字義的引申,雖非本義,但不能稱為假借。另一種情況是本有其字,寫字的人提筆忘字,用同音字代替,隻要音同便可假借,但是不免“人用其鄉,同言異字,同字異言”(鄭玄語),古籍中這種現象很多,學習文字的人應當理解。

  總起來講,《周禮·地官·保氏》的六書,內容模糊,究竟是什麼,學者間有不同見解,一時不能解決,也不必急於解決,這隻是歷史上的一個名詞的爭論,沒有實際用處。

  劉歆六書說,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註、假借,是六書具體名目的最初形式,在不足100年內經過他的弟子杜子春,再傳弟子鄭眾、賈逵,三傳弟子許慎等人的宣傳和修正。從創意到建立,成為一門學問,即古老的中國文字學,在中國學術界存在1800多年。

  劉歆以為六書是“造字之本”,這是托古改制,其實決不是先有人制定條例而後造字,六書是劉歆根據當時已有的文字知識歸納出來的名目,許慎通過整理文字的實踐加以修正,才使內容明確。

  許慎的成就是偉大的。但是他的六書說還不夠精密。他的學說對後世影響很大,起過好的和壞的作用。近代考古資料聚集日多,研究其文字從分析偏旁入手,取得很好的成績,都是由於許慎的啟示。中古時期學者崇拜許慎太過,揣摩傅會,作繭自縛,產生許多惡果。例如鄭樵《六書略》,支離破碎,毫無用處,可以存而不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