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體裁的一種,是人民群眾在生活實踐中經過廣泛的口頭傳唱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歌曲藝術。它有3個基本特徵:①始終和人民生活保持密切聯繫。民歌的作者和傳唱者是勞動人民,他們通過編唱民歌傳授知識、表達愛情、訴說哀愁、祈求幸福,同時也以民歌抒發感情,美化生活,記錄自己的生活和歷史。②民歌是集體智慧的結晶。它的創作是在演唱、流傳過程中進行的。一首民歌經過不同地區、不同時期的幾代人的傳唱加工,日積月累,有的脫胎為新的民歌;有的經歷瞭千錘百煉,變得更美、更完善。如此不不斷發展、繁衍,使民歌具有無比頑強的生命力。③民歌的形式簡明樸素、短小精幹,易於傳唱,具有鮮明的民族特征和地方色彩,在它的形式中積淀著一個民族或地區的自然的藝術美。

  民歌的歷史 民歌的產生遠早於文字和樂譜。從《詩經》所載周初至春秋中葉流傳在北方的民歌,其題材、內容和藝術形式,都可表明中國民歌在2400年前已經發展到相當成熟的階段。此後,漢魏南北朝的樂府民歌、唐宋的曲子詞、元代的小令、明清的俗曲、小曲等等,都曾是流傳於民間的歌曲。

  在目前所收集到的傳統民歌中,有不少曲目可以找到較久遠的歷史。如《月兒彎彎照九州》,其歌詞最初傳唱於南宋建炎年間,至今仍有2、3種曲調在民間傳唱;明代馮夢龍所收集的吳地山歌,其中有不少歌詞現仍在江浙農村流傳;明末清初所流行的俗曲,如《銀絞絲》、《剪靛花》、《鮮花調》等,至今仍在各地廣泛流傳,變體甚多;清李調元在《粵風》中所記的一些歌詞,在南方的漢、壯、瑤、苗等民族的民歌中還可聽到。此外,在琴歌、昆劇音樂以及其他戲曲、曲藝音樂中還保存著大量明、清以來的音樂材料,對於研究民歌的歷史發展有重要意義。

  民歌的內容與形式 中國傳統民歌的題材內容十分廣泛,涉及到人民生活的各個領域。大致有以下幾類:

  反映社會矛盾的 包括訴說被剝削之苦、抨擊社會時弊、歌頌人民反抗鬥爭等多種內容。如江蘇南部、寧夏等地的《長工苦》、福建永定的《黃連樹上結苦瓜》、湖南西部的《上金寨》、《小弟歌》、陜西北部的《腳夫調》、河北的《四保攬工》、山西的《為什麼窮人富人相隔千裡迢迢》等。

  反映生產勞動的 包括各種號子、秧田歌、放牧歌、采茶歌、采蓮歌、趕腳歌等等。

  反映愛情生活的 包括吐露純真愛情、抒發離愁別怨、反抗封建婚姻等多種內容。舊時中國的青年沒有戀愛自由,農村姑娘用精心繡制的物品作定情信物贈給戀人。因此《繡荷包》、《繡花鞋》、《繡香袋》、《繡手巾》、《十繡》等民歌幾乎遍佈全國。

  反映日常生活的 包括描述各種傢庭關系、小女婿、童養媳、孤兒寡婦、婆媳妯娌,以及紡紗織佈、裁衣做鞋、挑水做飯、育兒催眠等傢務勞動和探親串門、風俗習慣等多種內容。

  歌唱傳說故事的 包括流傳在民間的各類歷史人物、戲劇、話本、神話傳說、新聞趣事、古跡名勝等多種內容。歌者往往借此來抒發自己的感情。

  嬉遊逗趣的 包括各種問答歌、遊戲歌等娛樂性較強的民歌。有許多問答歌,還起著教育兒童、競測智力、傳授知識的作用。

  中國民歌的音樂特征 體現在下述幾個方面:

  音樂織體和演唱形式 單聲部民歌數量較多,壯、苗、侗、瑤、畬、高山等少數民族有二聲部或三聲部的民歌,漢族某些勞動號子中也有領、和相疊的多聲部織體。演唱形式有獨唱、對唱、重唱、齊唱、領和結合等形式,其中以獨唱居多。領和結合的形式主要出現在號子、田秧山歌以及部分舞歌中。其中有的是徒歌形式(如大部分山歌、號子和小調中的兒歌、搖兒歌、謠曲等),有的僅有鑼鼓伴奏(一部分田秧山歌、勞動號子和舞歌),有的有旋律樂器伴奏(如小調中的時調、舞歌等)。

  節拍 大體有自由節拍和規整節拍兩種。前者多見於山歌和部分兒歌、吟唱調,後者多見於小調和號子。此外還有介乎兩者之間的初步規整化的節拍,大多見於小調中的謠曲和一部分謠唱性的山歌。在哈薩克、藏等少數民族民歌中,有自由與規整兩種節拍的復合形態。規整節拍中,以娺、嬋等居多,庒、婰、慇拍和混合復節拍如戸、彎等,以及更多變化的復雜節拍都可見到。在有些少數民族民歌中,節拍不僅成為歌種的特征,而且成為該民族民歌的鮮明標志,如朝鮮族、維吾爾族民歌等。

  音階、調式 最常見的是五聲音階、七聲音階和五聲性(即以五聲為基音)七聲音階。有些地區有構成這一地區民間音樂獨特風格色彩的特殊音階。如陜西北部和中部有清角音和清羽音構成的七聲音階(當地戲曲曲藝藝人稱為“苦音”調式)。湖南中部、東部地區有以微升徵和微升商音裝飾的特殊音階。此外,有些少數民族民歌還有自己獨特的調式音階。在漢族民歌中,徵調式最多,宮調式、羽調式次之,商調式再次之,角調式最少。

  曲式 大多為單樂段結構,篇幅較短小,樂句與唱詞句式大多相符。樂段內各結構部分大多以對稱關系為基礎,功能清晰。有些表演性較強的小調,常將幾個不同的曲牌聯綴演唱,構成二樂段的或多樂段的套曲,前者如《鬧五更》,後者如《姑蘇風光》(又名《大九連環》)等,它們已帶有曲藝音樂的表現特點。此外,許多田秧山歌和勞動號子,由於勞動條件的需要,以致篇幅較長,結構較龐大。

  襯詞和襯腔 這是為中國民歌所常用的一種特殊的歌曲表現手段。襯詞最初來自語氣詞、感嘆詞或象聲詞等,本身具有很強的音樂性和表達感情的作用。當民歌的曲調發展受到一般唱詞陳述的束縛時,便往往利用襯詞使旋律得到更大的發揮。配唱襯詞的片斷叫做襯腔,襯腔有大有小,構成完整樂句的襯腔,稱為“襯句”。

  民歌的分類 中國民歌有多種分類法。按體裁形式分類,大致可分為:號子(包括搬運號子、船工號子、作坊號子等)、山歌(包括一般山歌、放牧山歌、田秧山歌等)、小調(包括謠曲、時調、風俗儀式歌曲、舞歌等)3大類。在有些學者的論著中將民歌細分為號子、山歌、牧歌、田秧歌、船歌、童謠、小調、風俗儀式歌等。體裁分類法,有助於認識和研究民歌與人民生活的關系、民歌的社會功用、以及音樂表現方法、特點等問題。

  按民族和區域的風格色彩分類。中國有56個民族,由於各民族歷史傳統、語言特點、生活風俗等的差異,致使各民族民歌的風格色彩相距甚遠。一些人數較多、居住地域較廣的民族,如漢、蒙古、藏、壯、維吾爾等族,還可根據其不同地區民歌的音樂特色劃分為若幹色彩區。如漢族民歌大致可分為西北、華北、東北、西南、江浙、閩粵臺、湘鄂、江淮8個色彩區,其中前3個地區屬北方片,第4至第6屬南方片,第7、第8屬南北過渡地區。也有將南方片及過渡區分為雲桂黔、川湘鄂、江浙、閩粵臺等4個地區。分法不一,各有各的依據。

  風格色彩分類法有助於認識和研究民歌的風格色彩、音樂與民俗的關系等問題。按題材內容分類有助於認識、研究民歌內容與形式的關系等問題。此外,還有根據歷史發展時期分類,或出於某一專題研究的需要而進行的特殊分類。

  民歌與其他民間音樂的關系 民歌是中國傳統民族民間音樂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其他種類民族音樂(民間歌舞音樂、曲藝音樂、戲曲音樂、民族器樂)的基礎。

  民間歌舞音樂大多來自民歌,有不少歌舞至今仍以民間歌曲形式流傳。如安徽的《鳳陽花鼓》、湖北利川花燈中的《瓜子仁調》(又稱《龍船調》)、四川秀山花燈中的《黃楊扁擔》、江蘇揚州的《蕩湖船》、陜北秧歌中的《夫妻逗趣》、山西晉中秧歌中的《交城山》等。有的民歌雖經初步加工,具有某些舞蹈特點或曲藝音樂的情節性,但仍可看到它與原來民歌的密切聯系。如內蒙古、山西二人臺中的《走西口》、湖南花鼓戲中的《雙川調》、山東花鼓中的《鴛鴦嫁老雕》等。

  曲藝音樂中聯曲體的曲種,如單弦曲子、南陽鼓子曲、四川清音等的主要曲牌,大多是明、清乃至宋、元時期在北方流行的時調小曲;天津時調、揚州清曲、湖南絲弦等的主要曲牌,大多來自至今尚在當地民間流行的民歌。主曲體的曲種,其基本曲調的形成大多與當地民歌有很密切的聯系。如河北木板大鼓音樂,是在河北城鎮敘述性較強的民歌音調基礎上發展而成的;河南墜子的前身“鶯歌柳”,最初也是當地的民歌。戲曲音樂中古老的永嘉雜劇(南宋時期形成)的音樂也是在“裡巷歌謠”、“村坊小曲”、“畸農市女順可歌”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各地盛行的花鼓戲、灘簧戲、花燈戲、采茶戲以及越劇、評劇、黃梅戲等,都是在民歌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民族器樂與民歌的關系更為密切。民歌借助器樂伴奏豐富自己的表現力,器樂從民歌中吸取旋律素材加以發展。有的器樂曲直接承用民歌的曲調,如河北、東北地區“吹歌”中的許多曲牌;有的則是從戲曲、曲藝音樂或古曲中脫胎而來,它們也與民歌有間接的淵源關系,如各地流行的絲竹曲牌《銀絞絲》等。

  反過來,其他民間音樂對民歌也有積極的影響。如戲曲、曲藝形成之後,其演唱、編曲技術等得到瞭專業化的發展,節拍、調式、曲式結構等都有瞭進一步的規范,這對擴大民歌的題材內容、豐富民歌的表現手段、提高民歌的表現力,有很大的作用。

  中國民歌的新發展 20世紀初,中國開始瞭新民主主義革命,在各根據地產生瞭許多革命民歌。50年代以來,中國進入瞭社會主義革命與建設階段。社會條件、人民生活發生瞭深刻的變化,民歌也隨之進入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出現瞭新的內容和新的精神風貌。在革命戰爭時期,人民群眾勇於鬥爭、不怕犧牲的革命精神在新民歌中得到真實的反映;在社會主義建設時期,樂觀向上、艱苦創業、英勇豪邁的特點在新民歌中有瞭生動的體現。

  新民歌音樂的創作大致有3種情況:①用現有的民歌曲調填上新詞,曲調基本不變,隻在演唱處理以及速度、調高等方面作某些改動,這是最簡易的一種。革命戰爭初期的新民歌和民間歌手的創作中,大都采用這種創作方法。如《五卅運動》一歌,就是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將《孟薑女》調填上工人鬥爭內容的新詞而在群眾中廣為傳唱的。②較完整地沿用現有民歌的曲調骨架,將其曲調作局部的變動,以適應新內容的表現需要。如抗日戰爭時期產生在陜北根據地的《繡金匾》即是在當地民歌《繡荷包》的基礎上改編而成的。③許多專業作曲傢遵照某民族、某地區民歌的典型特點寫出的具有濃鬱民歌風格的歌曲,深得廣大群眾的喜愛,並廣為傳唱。如:冼星海的《二月裡來》、劉熾的《新疆好》、歐陽謙叔等的《洪湖水,浪打浪》等。然而在習慣上,不將其列入中國民歌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