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傳於中國南方壯族、毛南族、仫佬族以及侗族、瑤族等少數民族中,在祀神、祭祖、驅邪或傳統節日裏的一種祭祀性舞蹈。它與嶺南古代先民的原始宗教儀式有著深刻的淵源關係。這些宗教儀式在長期的發展中,與各民族文化相結合,吸收瞭當地民間舞蹈,並以各種民俗形式流傳下來,逐漸變為半宗教半群眾性的文娛活動。這種舞蹈直到近代,在形式上依然保持著原始宗教活動中巫術的基本特徵。其中以壯族的師公舞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歷史上,在壯族農村地區,每逢舉行行“作齋”、“打醮”等祭祀活動,巫師們都頭戴各種面具,手持法器“跳神”和表演各類祭祀舞蹈。同時為瞭娛樂群眾,還開展各種即興的歌舞活動。壯族師公有南北之分,以武鳴縣為代表的南派師公舞,保持著更多的原始祭祀歌舞形式,舞蹈性強。除巫師在儀式中的念唱外,其間穿插表演大量的單、雙人和集體的舞蹈節目,如羅傘舞、明燈舞、篩米舞、綢帶舞、法器舞以及手持刀槍棍棒的兵器舞和表現男耕女織的生活舞蹈。一般在祭祀活動結尾部分,由伴奏樂隊、唱隊的全體師公一起舞蹈,名曰“踩罡”。有些地方的群眾還手提花燈跟隨師公繞房舍、穿樹林,進行遊戲性舞蹈。河池象州等縣的北派師公舞,以表演諸神的故事為主,有較完整的跳神套路,有“三十六神,七十二相”之說。表演時師公們戴著不同的面具,扮演各種神祇。在打擊樂伴奏下,每個神先即興跳一段舞蹈以示降臨,接著演唱該神的事跡,唱完後再跳一段舞蹈,直到所有的神都表演瞭一遍。這些神是本民族民間傳說中的英雄人物以及人格化的自然現象,如日、月、星、虹、風、雨、雷電和飛禽走獸等。表現英雄人物的動作多模擬騎馬、騎虎、騰雲駕霧、滾翻跌打等;表現自然現象的則借助道具,如手持葵扇表示風,綠綢巾表示雨,以獸皮、鳥羽表示各種鳥獸。在一些地區還出現瞭不受宗教內容約束的師公戲,其中穿插的舞蹈部分仍稱師公舞。

  師公舞以蜂鼓、扁鼓、鋩鑼、銅镲等打擊樂器伴奏,師公舞的鼓經中所念的“塔”、“貝”之聲就是其主要樂器蜂鼓的鼓點。師公舞以膝部的屈伸、顫動貫穿於大部分動作之中,一些步法帶有武術的痕跡,手的動作柔和而富於曲線,配合肩部順勢搖擺,頭部輕晃,構成特有的韻味,風格古樸淳厚。廣西明江兩岸花山崖壁上刻畫的舞蹈圖像中,有許多動作和師公舞相似(見崖畫上的舞蹈形象);師公舞和儺舞相比較,也可看出它們在內容和形式上的聯系。

  毛南族、仫佬族的師公舞、瑤族跳盤王中的各種祭祀舞和巫公舞、侗族祭神中的各種祭祀舞蹈和跳巫等,都是與壯族師公舞近似而又具有本民族特色的舞蹈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師公舞中的一些舞蹈,已逐漸演變為群眾文娛活動和表演藝術形式瞭。